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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校地协同 赋能生态法治:法学院赴南丹县开展环境治理法律服务专项调研

为深入践行生态文明建设理念,充分发挥高校法学专业优势,助力地方环境治理法治保障体系完善,推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4月29至30日,法学院党委书记余云宇带领调研组一行8人,赴河池南丹县开展环境治理法律服务专项调研活动。南丹县委副书记、县长闻飞熊,县政协主席兰飞等分别与调研组进行交流和座谈。

调研组一行先后实地调研南丹县重金属AI实验室、南丹关键金属试验区展厅,详细了解重金属污染监测、智慧环境监管、关键金属产业绿色发展与生态保护等工作开展情况,听取企业负责人关于技术应用、法治需求、风险防控等方面的介绍,展现了南丹县科技赋能环境治理、系统推进涉重金属污染整治的创新实践和工作成效。

座谈会上,南丹县生态环境局、司法局、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等单位分别介绍全县涉重金属环境治理、源头治理项目、环境执法能力提升、生态保护修复等工作成效,重点汇报当前在环境执法取证难、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落地难、基层法治人才短缺、历史遗留污染责任认定难、尾矿废渣确权处置缺乏法律依据等方面的困难问题,并就建立法治会诊机制、开展立法咨询、政策评估、执法培训等提出合作需求。

调研组成员、法学院副院长熊超教授与学校发展规划处副处长陈懿分别从学科发展与总体规划角度介绍了广西大学资源环境法学学科团队优势、科研成果与社会服务能力,表示学校将依托专业师资与实务合作资源,全力支持南丹县环境治理法治建设。双方围绕常态化法治会诊、立法咨询与政策评估、环境执法专题培训、校地人才共育、实践基地共建等事项深入交流,达成多项务实合作共识。

余云宇书记表示,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与法治建设是高校的重要使命。广西大学法学院将以生态环境法典颁布为契机,充分发挥学科人才优势,聚焦南丹县环境治理重点难点问题,积极组建专家团队,为南丹县疑难环境案件、规范性文件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共同探索在南丹关键金属试验区共建公共法律服务实践中心,持续深化校地合作、推动成果转化,为南丹县生态环境保护、绿色低碳发展和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坚实法治支撑。

调研组一行还走访参观了广西八桂(河池)律师事务所,并与南丹县司法局局长陆俊飞、八桂所主任黎祖周等座谈交流,双方期待以此次调研交流为契机,持续深化院所合作,在实践教学、优质人才输送、科研课题委托等领域拓宽合作广度、深挖合作深度,推动法学理论教育与法律实务工作精准衔接、双向赋能,实现校所互利共赢、协同发展、携手共育法治人才的良好局面。

此次赴南丹专项调研活动由我院环境法学教学研究团队与广西理问律师事务所团队联合组织实施,搭建了法学院与地方政法机关、生态环境部门以及地方律所的合作桥梁,实现了学术研究对接基层需求、专业服务赋能地方治理、实践场景助力人才培养的良性互动。下一步,学院将按照达成的合作意向,逐项落实培训、会诊、调研、共建等具体任务,推动校地合作走深走实,以高质量法治服务助力地方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审一校:蔡舒姝

二审二校:熊超

三审三校:余云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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